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關于嚴密組織 2021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的通知
各州、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各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考點:2021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將于 2021 年 4 月 17—18 日進行,全省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共設 53 個考點(附件 1)。
各有關州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考點,要緊緊圍繞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力保障考試安全平穩的目標任務,按普通高考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專升本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和考務組織管理工作,保障本次考試安全有序進行。為全力做好本次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的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點設置及考務組織
考點均設在報名點院校(人數較少的報名點除外),由報名點院校屬地招考機構負責統籌管理(昆明市由屬地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其它州市由屬地州市招考機構負責)。
考務及考試組織工作由各招考機構負責,各考點配合屬地 招考機構做好考場安排、考務人員抽調、疫情防控和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目前仍滯留德宏州瑞麗市的考生暫緩考試,具體考試時間
將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請考生嚴格遵守當地疫情 防控統一要求,安心復習備考。
二、考試方式
(一)普高專升本考場按考點、考試時間段、考試科目隨 機進行編排。考場規格統一為每個考場 30 人,30 人考場一個30 份袋;尾考場 24 人以下(含 24 人)一個 30 份袋,尾考場25 人以上(含 25 人)一個 40 份袋。
(二)2021 年專升本所有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試卷,必須在答題卡上答題,所有科目考試時均不得使用計算器。答題卡為通卡(不分 A、B 卡),必須使用 2B 鉛筆進行填涂。監考員開考前要認真細致地向考生說明正確填寫《答題卡》的方法。指導考生答題前在答題卡上按注意事項要求填寫填涂相關內 容,并在指定位置貼好條形碼。督促考生認真核準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科目、考場座位號。
(三)4 月 17 日下午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科目中,英語聽力口語、基礎泰語、基礎緬甸語、基礎越南語、基礎老撾語 5個科目含 30 分鐘的聽力考試,涉及有聽力考試考點的招生考試機構須為考點配備聽力播放設備(CD 播放設備),提前進行設備調試,排查、消除影響聽力考試播音效果的噪音源和干擾因素。
三、防疫要求
(一)各考點要成立防疫工作組,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疾控機構安排專人派駐考點,和考點校醫共同負責本考點傳染病預防控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的考生,由各有關院校按開學要求做好考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本校未設考點的,由院校指定 1 名領隊、1 名醫生,統一組織考生前往考點考試。考生考試入場時,須交驗《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安全考試承諾書》《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考生要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風險排查和體溫監測,在考前 7 天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或微信公眾號“云南衛健委”申領“云南健康碼”并彩色打印。“云南健康碼” 為黃碼,需提供考試前 7 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需提供考試前 7 天內兩次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一個月內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應按要求至少提前 14 天到達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考
試當天需提供入境 14 天隔離證明和考試前 7 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一)各考點要成立防疫工作組,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疾控機構安排專人派駐考點,和考點校醫共同負責本考點傳染病預防控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的考生,由各有關院校按開學要求做好考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本校未設考點的,由院校指定 1 名領隊、1 名醫生,統一組織考生前往考點考試。考生考試入場時,須交驗《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安全考試承諾書》《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考生要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風險排查和體溫監測,在考前 7 天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或微信公眾號“云南衛健委”申領“云南健康碼”并彩色打印。“云南健康碼” 為黃碼,需提供考試前 7 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需提供考試前 7 天內兩次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一個月內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應按要求至少提前 14 天到達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考
試當天需提供入境 14 天隔離證明和考試前 7 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所有參加考試工作的人員,包括領卷、保密室試卷 值班、整理分發試卷的人員:
1. 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工作人員)》,須提前 14 天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狀況監測。
2. 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親屬新冠肺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疫情高發地區來滇人員及境外來滇人員接觸史、新冠肺 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
3. “云南健康碼”必須為綠碼,如考試前 3 天有發熱癥狀不得參加相關考試工作。各個環節都要根據情況預備一定數量的備用人員。
4. 每個考點須按考生數量和考場情況配備至少 2 間隔離備用考場、專用隔離通道和 1 間相對獨立隔離觀察室。隔離觀察室用于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臨時觀察、等待防疫評估。
5. 隔離考場的監考人員須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防護,隔離考場的考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當 科考試結束后,隔離考場的考生應由專人專車接送到定點醫院就診。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須立即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管理,并由專業人員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
6. 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 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設備。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 1 個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并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
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工作服、一次性工 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外科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要提前進行專業培訓,監考過程中要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穿防護服,并在疾控人員的專業指導下開展工作。
1. 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工作人員)》,須提前 14 天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狀況監測。
2. 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親屬新冠肺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疫情高發地區來滇人員及境外來滇人員接觸史、新冠肺 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
3. “云南健康碼”必須為綠碼,如考試前 3 天有發熱癥狀不得參加相關考試工作。各個環節都要根據情況預備一定數量的備用人員。
4. 每個考點須按考生數量和考場情況配備至少 2 間隔離備用考場、專用隔離通道和 1 間相對獨立隔離觀察室。隔離觀察室用于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臨時觀察、等待防疫評估。
5. 隔離考場的監考人員須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防護,隔離考場的考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當 科考試結束后,隔離考場的考生應由專人專車接送到定點醫院就診。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須立即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的管理,并由專業人員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
6. 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 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設備。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 1 個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并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
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工作服、一次性工 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外科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要提前進行專業培訓,監考過程中要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穿防護服,并在疾控人員的專業指導下開展工作。
考生進入考點內,要隨時注意個人衛生,安檢時配合摘下 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口罩參加考試;非低風險地區及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環節必須佩戴口罩。
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 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須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生。
7.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 物品等應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 要求,單獨記錄、封裝并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后, 再對保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采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生。
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 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須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生。
7.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 物品等應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 要求,單獨記錄、封裝并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后, 再對保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采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生。
8. 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由考點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 經省招生考試院批準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為確保試卷保密安全,出現身體異常的監考人員、考生在 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不得離開考點。
四、加強領導,嚴格考務管理
(一)各地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管理上要嚴格要求,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實行“一把手”工程,將領導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形成環環相扣的責任鏈,切實增強遵紀守法、安全保密、 防范作弊、應急處置以及規范執行的意識和能力。
(二)視頻監控要全面覆蓋保密室、試卷保管室、試卷分發(回收)室、考場等場所須安裝 2 個以上攝像頭,進行全程、全方位、無死角監控、錄像。試卷存放、分發、回收以及考試實施期間實時監控,無視頻監控的考場全程錄像,并嚴格按要求執行 6 小時回放制度。每個考點須設立從考務辦公室到考場 “封閉式”專用通道,兩名監考人員必須通過專用通道攜帶試卷 直接進入考場。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由考點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 經省招生考試院批準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為確保試卷保密安全,出現身體異常的監考人員、考生在 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不得離開考點。
四、加強領導,嚴格考務管理
(一)各地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管理上要嚴格要求,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實行“一把手”工程,將領導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形成環環相扣的責任鏈,切實增強遵紀守法、安全保密、 防范作弊、應急處置以及規范執行的意識和能力。
(二)視頻監控要全面覆蓋保密室、試卷保管室、試卷分發(回收)室、考場等場所須安裝 2 個以上攝像頭,進行全程、全方位、無死角監控、錄像。試卷存放、分發、回收以及考試實施期間實時監控,無視頻監控的考場全程錄像,并嚴格按要求執行 6 小時回放制度。每個考點須設立從考務辦公室到考場 “封閉式”專用通道,兩名監考人員必須通過專用通道攜帶試卷 直接進入考場。
(三)云南省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試卷、答題卡等考試材料在啟用之前屬國家機密。在領取、保管、運送、發放、使用等環節,各地必須嚴格按照《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試卷、答卷保管使用規定》進行,各環節必須 3 人以上共同參與。在接收、發放試卷時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試卷出入保密室必須做好記錄。
保密室出入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存放考試材料的保密室 必須設置專用電話(座機),并保證電話暢通,必須安排專人(3 人及以上)24 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規定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一崗多控、人機聯防等監督措施。
試卷進出保密室及存放期間,必須進行無間斷、無死角 24小時監控錄像。
對接觸試卷的所有人員要進行審查和登記。涉密人員務必 選派政治堅定、品德過硬、認真負責的同志,堅決不用以往考試組織管理中有不良記錄的人員。試卷進入保密室后,要足額配齊值班人員,加強 24 小時值守,嚴格執行一崗多控、人機聯防等監督措施。
(四)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不得拒絕違禁物品檢查,不 得在考前對外發布與考試相關的證件、培訓材料、考場、試卷(袋)等涉考圖片、視頻或文字信息,不得在微信群里發送有關涉考敏感信息。
保密室出入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存放考試材料的保密室 必須設置專用電話(座機),并保證電話暢通,必須安排專人(3 人及以上)24 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按照規定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一崗多控、人機聯防等監督措施。
試卷進出保密室及存放期間,必須進行無間斷、無死角 24小時監控錄像。
對接觸試卷的所有人員要進行審查和登記。涉密人員務必 選派政治堅定、品德過硬、認真負責的同志,堅決不用以往考試組織管理中有不良記錄的人員。試卷進入保密室后,要足額配齊值班人員,加強 24 小時值守,嚴格執行一崗多控、人機聯防等監督措施。
(四)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不得拒絕違禁物品檢查,不 得在考前對外發布與考試相關的證件、培訓材料、考場、試卷(袋)等涉考圖片、視頻或文字信息,不得在微信群里發送有關涉考敏感信息。
(五)領、送卷要求
1.領卷。領卷時間:昆明市 4 月 14 日 8:00—12:00,其他州市 4 月 13 日 8:00—12:00,按當天到達的原則,下午不發放試卷(如有特殊情況須寫情況說明報省招生考試院)。各考點的 試卷由所在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到省招生考試院領取(領取地點到省招生考試院院辦公室報到開具介紹信時通知)。領卷必 須當天到達不允許在途中過夜,領取試卷立即放入保密室,安全到達后應及時向省招生考試院報告,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考點按規定時間派專人(3 人以上)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各考點必須派專人(3 人以上)專車并持單位介紹信及身份證。
2. 送卷。送卷時間:昆明市 4 月 18 日下午,其他州市 4月 19—20 日,由所在州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送交省招生考試院信息處。
3. 本次考試,各考點院校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做好接送卷工作,根據要求盡早安排接送卷人員及車輛。
五、規范操作,認真組織考試工作
(一)考前五天內(4 月 12—16 日),各招生考試機構網上打印門頭貼、桌號、考生參加考試及違禁物品已上交確認簽字表,考生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 安全考試承諾書》和《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1.領卷。領卷時間:昆明市 4 月 14 日 8:00—12:00,其他州市 4 月 13 日 8:00—12:00,按當天到達的原則,下午不發放試卷(如有特殊情況須寫情況說明報省招生考試院)。各考點的 試卷由所在州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到省招生考試院領取(領取地點到省招生考試院院辦公室報到開具介紹信時通知)。領卷必 須當天到達不允許在途中過夜,領取試卷立即放入保密室,安全到達后應及時向省招生考試院報告,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考點按規定時間派專人(3 人以上)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領取,各考點必須派專人(3 人以上)專車并持單位介紹信及身份證。
2. 送卷。送卷時間:昆明市 4 月 18 日下午,其他州市 4月 19—20 日,由所在州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送交省招生考試院信息處。
3. 本次考試,各考點院校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做好接送卷工作,根據要求盡早安排接送卷人員及車輛。
五、規范操作,認真組織考試工作
(一)考前五天內(4 月 12—16 日),各招生考試機構網上打印門頭貼、桌號、考生參加考試及違禁物品已上交確認簽字表,考生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 安全考試承諾書》和《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二)各考點在考前要與當地公安機關報備,并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考試期間電力供應,提前做好考點的保電等工作。
(三)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將派出巡考員到各州、市進行巡 視檢查,各州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須派出巡考員到轄區內各考點進行巡視檢查;各州市、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組織轄區內各考點的考試工作,每個考場的監考員由招考機構和考點高校各派一人。
(四)各考點應按要求認真選聘和培訓考務人員,嚴格回 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工作;參加過考前輔導的教師不得參加監考;考務人員在考試組織過程中要認真履行職責,所有考試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工作規定》進行操作。考試全程須進行錄像。
(五)加強入場管理
1. 錯峰安排進出考場時間。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須接受體溫檢測,監考人員至少提前 1.5 小時到達考點,身體監測無異常方可進入考點。各考點根據考生人數和樓層分布情況 ,錯峰安排考生進出考點時間段。考試工作人員和考生進出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監考員進行安檢時必須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在安檢前后進行手部消毒。
2. 所有進入考點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接受體溫測量時須有序進行,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
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于 37.3℃方可進入考點。
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 開考前,監考教師在考生進入考點前進行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合格后,進入安檢,安檢必須嚴格“人、物分檢” 認真核對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后才能進入考場,嚴格防止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以及替考現象發生。
4. 各考點要嚴格按規定的考生入場時間組織考生入場, 超過規定時間的考生不得入場。
(六)監考員須由在職教師擔任,不得由非在職人員(退 休人員、在校生或輔導班任課教師等人員)擔任,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所有參加考試工作的人員進入考點前,須接受違禁物品檢查,嚴禁攜帶手機、照相機、攝像、掃描等器材進入考場,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把試卷、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 不得拍攝考點內的設置及考場、考試情況,更不得在微博或微信中發布與考場及考試有關的內容。
(七)每場考試實施過程嚴格按照監考工作實施程序和時 間節點操作。監考員須認真填寫答題卡袋上的缺考記錄、考試情況記錄等內容。
(八)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安全考試承諾書》《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有效身份證件。考生未帶《準考證》或有效身份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過期的考生, 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考場突(偶)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處置辦法處置。
4. 各考點要嚴格按規定的考生入場時間組織考生入場, 超過規定時間的考生不得入場。
(六)監考員須由在職教師擔任,不得由非在職人員(退 休人員、在校生或輔導班任課教師等人員)擔任,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所有參加考試工作的人員進入考點前,須接受違禁物品檢查,嚴禁攜帶手機、照相機、攝像、掃描等器材進入考場,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把試卷、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 不得拍攝考點內的設置及考場、考試情況,更不得在微博或微信中發布與考場及考試有關的內容。
(七)每場考試實施過程嚴格按照監考工作實施程序和時 間節點操作。監考員須認真填寫答題卡袋上的缺考記錄、考試情況記錄等內容。
(八)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安全考試承諾書》《云南省 2021 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有效身份證件。考生未帶《準考證》或有效身份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過期的考生, 按《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考場突(偶)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處置辦法處置。
(九)每科開考前 5 分鐘和結束前 15 分鐘,考點必須安排
一名副主考在司鈴控制室進行監督。每科開考前 15 分鐘,由考點辦公室統一發布時間,監考員核對考場掛鐘顯示時間,不準確應立即調整。聽力考試播放期間,安排 1 名副主考和 1 名以上外語教師全程監聽效果質量。
(十)開考前,監考員必須向考生宣布《考場規則》(可考點統一),說明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和考試注意事項。認真核查考生的《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十一)開考 15 分鐘后,不允許遲到考生進入考點;每科
目考試結束前 15 分鐘,監考員或考點統一宣布離考試結束所剩
時間;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每科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監考員要求考生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并全體起立。
(十二)各考點要加強監考教師的管理,明確監考要求和 職責,加大考前考務培訓力度。考點要在考務辦公室對全部監考人員實行安檢,防止違規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監考教師的私人物品應存放在考務辦公室或者考生集中物品存放處。要杜絕出現監考人員在監考期間使用通訊工具拍攝考場內情況發微博、微信,或者在論壇中發布網帖的情況,一經發現違紀,要立即中斷該監考人員的工作,事后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同時也要追究考點和主考的管理責任。
一名副主考在司鈴控制室進行監督。每科開考前 15 分鐘,由考點辦公室統一發布時間,監考員核對考場掛鐘顯示時間,不準確應立即調整。聽力考試播放期間,安排 1 名副主考和 1 名以上外語教師全程監聽效果質量。
(十)開考前,監考員必須向考生宣布《考場規則》(可考點統一),說明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和考試注意事項。認真核查考生的《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十一)開考 15 分鐘后,不允許遲到考生進入考點;每科
目考試結束前 15 分鐘,監考員或考點統一宣布離考試結束所剩
時間;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每科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監考員要求考生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并全體起立。
(十二)各考點要加強監考教師的管理,明確監考要求和 職責,加大考前考務培訓力度。考點要在考務辦公室對全部監考人員實行安檢,防止違規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監考教師的私人物品應存放在考務辦公室或者考生集中物品存放處。要杜絕出現監考人員在監考期間使用通訊工具拍攝考場內情況發微博、微信,或者在論壇中發布網帖的情況,一經發現違紀,要立即中斷該監考人員的工作,事后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同時也要追究考點和主考的管理責任。
(十三)各考點要嚴肅考風考紀,采取有效措施(考試中 必須配備相關防高科技作弊硬件設備:如手機信號屏蔽器、金屬探測器、手機探測狗等),預防各種考試舞弊事件的發生,特別是嚴防利用現代通訊工具舞弊、有組織的集體舞弊和考試工作人員參與、協助舞弊等事件的發生。對違反規定引發的責任問題要堅決查辦,決不姑息,對出現重大事故的考點將予以撤銷,同時對于事后經證實確認存在大規模舞弊行為的考場或考點,要追究監考教師和主考責任。
(十四)違規考生的處理
1. 監考教師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實施考試違規行為的, 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器材暫扣、小抄的固定、錄音錄像拍照固定),并如實、詳細記錄;對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器材等作弊工具,應予暫扣,對暫扣的考生物品應填寫《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違規物品暫扣登記表》。
2. 對于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考點工作人員要做好安撫和疏導工作,注意態度和方式方法,不要刺激 考生情緒,處理過程不要讓考生單獨在房間,處理場所設置在一樓。并及時通知就讀學校帶隊教師。
3. 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的考點,應配備必要的攝錄像設備,處理違規考生時,須全程錄像或請駐點公安人員攜帶執法記錄儀全程參與,對違規處理的過程進行全程記錄。
(十四)違規考生的處理
1. 監考教師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實施考試違規行為的, 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器材暫扣、小抄的固定、錄音錄像拍照固定),并如實、詳細記錄;對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器材等作弊工具,應予暫扣,對暫扣的考生物品應填寫《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違規物品暫扣登記表》。
2. 對于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考點工作人員要做好安撫和疏導工作,注意態度和方式方法,不要刺激 考生情緒,處理過程不要讓考生單獨在房間,處理場所設置在一樓。并及時通知就讀學校帶隊教師。
3. 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的考點,應配備必要的攝錄像設備,處理違規考生時,須全程錄像或請駐點公安人員攜帶執法記錄儀全程參與,對違規處理的過程進行全程記錄。
對違規考生的處理按照《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作規定》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十五)考試中的偶發事件,按照《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 考務作規定》偶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處理。
(十六)考試過程中,為方便考生作答,考點須向考生提 供草稿紙,草稿紙考后收回,考生不得帶離考場。
(十七)答題卡、余卷、余卡、廢卡、違紀報告單上交省 招生考試院,使用過的試卷、考場報告單、草稿紙、考生參加考試及違禁物品已上交確認簽字表由組織考試的招考機構封存備查。
(十八)考試期間省招生考試院值班電話:
1.招生處:0871—65154794;
2.4 月 17—18 日業務值班電話:0871-68422128;
3.院辦公室:0871—65154141。
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是省級統一考試,考試工作涉及面廣, 社會關注程度高。確保試卷安全保密是考試工作的第一要務, 為應對全客觀題紙質試卷考試的新形勢,各有關州市縣市區考招考機構、考點要高度重視,加大對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的投入力度,特別要針對高科技作弊采取更嚴密的防范措施,做好考試全過程的人防、物防、技防,不斷改善保密室以及考場的硬件設施,確保 2021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安全、平穩、順利完成。
(十五)考試中的偶發事件,按照《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 考務作規定》偶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處理。
(十六)考試過程中,為方便考生作答,考點須向考生提 供草稿紙,草稿紙考后收回,考生不得帶離考場。
(十七)答題卡、余卷、余卡、廢卡、違紀報告單上交省 招生考試院,使用過的試卷、考場報告單、草稿紙、考生參加考試及違禁物品已上交確認簽字表由組織考試的招考機構封存備查。
(十八)考試期間省招生考試院值班電話:
1.招生處:0871—65154794;
2.4 月 17—18 日業務值班電話:0871-68422128;
3.院辦公室:0871—65154141。
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是省級統一考試,考試工作涉及面廣, 社會關注程度高。確保試卷安全保密是考試工作的第一要務, 為應對全客觀題紙質試卷考試的新形勢,各有關州市縣市區考招考機構、考點要高度重視,加大對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的投入力度,特別要針對高科技作弊采取更嚴密的防范措施,做好考試全過程的人防、物防、技防,不斷改善保密室以及考場的硬件設施,確保 2021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安全、平穩、順利完成。
附件:1.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考點安排
2. 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統一考試時間表
3. 云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安全考試承諾書
4. 云南省2021年專升本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個人承諾書(工作人員)
6. 考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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